2)第三百九十四章 礼书_隋末之万钧之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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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为他背后有庞大的少府作为支撑。

  如果谁有能力“打劫”皇上,绝对是发家致富不二选择。

  杨淑妃回宫,晚上姜万钧办了一场家宴。

  不过在家宴上,主角既不是皇上,也不是杨淑妃,而是长孙皇后。

  长孙皇后一手扶着肚子,一手牵着小骨朵,她有足够的底气“教训”在场的所有人。

  中心思想只有一个,那就是赶紧加把劲,“开枝散叶”。

  长孙当然不好直接数落慕容雪飞和施一尘几人,所以就把小兰拉出来,上演了一出“项庄舞剑意在沛公”。

  幸好高士廉求见,将姜万钧给解救了出来。

  高士廉不知道,他稀里糊涂就把长孙皇后给得罪了。

  孕妇小心眼起来,记仇的很。

  就这样,选秀的名单上,高姓女子被长孙皇后给抹掉了,换成了一个姓长孙的……

  高士廉这一次来是求救的,姜万钧让他完善礼法,但又不同意恢复周礼,这么一弄高士廉就为难了。

  这不,逼不得已,高士廉决定请皇上为他解惑。

  事实上,姜万钧对周礼并不是特别的抗拒,他真正在意的是结果。

  换句话说,是否对国家有利,是否对自己有利。

  如果里边夹带着太多的私货,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大宁的统治,姜万钧若还一口全吞下,那他不成傻子了吗?

  另外也好考虑“适宜性”。

  “适宜性”,即:时宜,地宜,权宜。

  就比如说,“男女授受不亲”,这是礼。

  但是问题来了,“嫂溺,则援之以手乎?”

  嫂嫂溺水了,救不救?

  不救,那是见死不救。

  救,男女授受不亲。

  救不救都不对,怎么办?

  孟子说:“嫂溺,援之以手者,权也。”

  救还是要救的,这是权宜之计。

  “礼”存在的意义,是为了让人“仁”,“义”,并不是为了“礼”而“礼”。

  “礼”有时候是目标,而有时候是为了达到目标所采用的方法。

  姜万钧不喜欢掉书袋,但这时候也只能给高士廉摆事实讲道理。

  大宁需要一部“礼书”,但不能全部照搬过去的旧礼。

  这部“礼书”是用来指导大家,为一些行为进行规范的,不能成为桎梏。

  同时也要为姜万钧的一些“不合理”行为进行解释。

  比如。

  “赞拜不名,入朝不趋,剑履上殿”,这是过去的时候天子特赐给臣子的特权。

  能获得其中一个特权的大臣,那都基本上做到人臣的极致了。

  大汉建立后,萧何位极人臣,也仅仅是获得了其中两个特权,即:“带剑履上殿”和“入朝不趋”。

  历史上,获得三项特权的臣子,差不多都是权倾朝野的“权臣”,比如曹操,比如曾经的李渊。

  不过在大宁,满朝文武都如同汉时萧何一般,允许“带剑履上殿”和“入朝不趋”。

  “带剑履上殿”,就是可以携带佩剑,穿鞋子上殿。

  带不带佩剑,姜万钧不在意,但这不穿鞋,他真有点接受不了。

  “入朝不趋”。

  “趋”,小步快走,臣子觐见的时候,在进入皇帝的视野后,必须保持小步快跑,不能让皇帝等着,以此表示对皇帝的尊敬。

  “不趋”,就是不用小跑。

  像李纲和褚亮,都一把年纪了,看着他们一路小跑过来,姜万钧心差点提到了嗓子眼。

  至于“赞拜不名”。

  按照礼仪,大臣觐见皇帝的时候,边上会有一个司仪官,要把他们的爵位,官衔,名字都喊出来。

  如果可以“赞拜不名”,那就不会喊名字了,这是一种礼遇。

  大宁的宰相均享受“赞拜不名”的特权。

  新的“礼书”是要证明姜万钧做得对,至少也要解释其合理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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